案例9 美容伤害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6年8月,消费者田女士在渭南某美容有限公司解放路店办理了一张价值1980元的美容卡。2017年2月15日在该公司做疗养时不幸被盐袋烫伤,等级为深2度,面积0.5%。事件发生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致使矛盾升级,发生冲突。2017年3月15日,消费者田女士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工商所投诉。
【处理结果】 渭南市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美容公司一次性赔付田女士3000元,作为烫伤治疗、精神赔偿等费用;同时将田女士疗养服务转移至另一家美容机构,双方表示满意。
案例10 旅游伤害获赔案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3日,消费者李某向消协投诉称自己5月10日与兴平市某旅行社签订了一份价值2000元的“海南双飞六日游”旅游合同,并签订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李某5月19日返程时在海口某酒店,因地板湿滑将左手佩戴的和田玉镯摔碎,玉镯碎片将其左手臂划伤,伤口可见长度4厘米。李某要求旅行社赔付个人人身伤害和财产玉镯损失,但旅行社答复只赔付(报销)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称不能赔偿财产玉镯的损失。消费者表示不满,请求兴平12315中心帮助解决。
【处理结果】 接诉后,兴平市12315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前往旅行社调查取证,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8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1.旅行社赔偿消费者所有医疗费693.4元;2.地接社(酒店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财产损失5000元。
记者 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