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健身机构停止服务不退费案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28日,消费者冯某二人来到丹凤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他们二人均为在校大学生,趁放暑假期间在丹凤某健身机构办理了480元健身卡(7月1日至9月1日)和280元健身卡(7月22日至8月22日)各一张,2017年7月26日,该俱乐部贴出告示:由于新迁地址,停止营业。两消费者提出退回卡上剩余现金遭到拒绝,投诉到投诉举报中心,要求解决此事。
【处理结果】 接诉后,丹凤县12315中心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3日之内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
案例8 货运毁损获赔案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接到消费者崔某投诉,称其2017年8月26日通过某物流邮寄的马桶破碎,联系物流公司不予处理,要求获得赔偿。案源登记后迅速分流至山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处理。经查,网上销售平台以马桶破损为由拒绝退款,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予理睬;某物流公司以格式合同为由拒绝承担所承运货物破损应付责任。
【处理结果】 商洛市山阳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利用中消协电商直通车平台迅速发布维权信息,5日内为消费者追回购货款549元,物流企业负责人在接受约谈后还另行赔偿消费者300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