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地区出现饮用自制药酒中毒事件。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自制药酒专项整治行动,保证老百姓“酒杯”中的安全。
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农家乐、小吃店、夜市等制售的“自制药酒”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自制药酒”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散装酒和自制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现场查看生产经营的散装白酒是否添加药品,严格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在散装白酒的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在检查的同时,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解,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消费者开展预防“自制药酒”中毒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健康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截至目前为止,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0余户次,未发现有“自制药酒”非法添加药品行为。
(区食品药监局 陈晓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