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笑气”
经过缜密侦查后,金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牵头,组织婺城、兰溪、磐安、金华山等地警力100余名,在杭州、金华、嘉兴、宁波、绍兴、上海、广州等地开展统一抓捕,抓获沈某某、李某、王某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100余名,缴获“笑气”489余箱,“蓝精灵”2000余颗,“小金丝”2公斤,“小树枝”20余包。
该案涉及河南、上海、浙江杭州、金华等地区,跨区域贩卖毒品、非法经营,涉案资金达数百万,涉案人员达百余人,是我省范围打击“蓝精灵”“小金丝”等新型毒品的首例案件。
该案是一个以沈某某、李某、王某某等人为首的贩卖“蓝精灵”“ 小金丝”和“笑气”的犯罪团伙。
经查,该团伙的“蓝精灵”主要来源于广州的“果酱妹妹”温某某,温某某系“蓝精灵”全国总代理,其从张某某、顾某某等人手中购得蓝精灵,再贩卖给沈某某、李某、王某某、周某等区域代理,同时沈某某、李某等又发展代购,多渠道购买“蓝精灵”在国内贩卖。
沈某某、李某等人拿到毒品后,在国内招收徐某、陈某某等网络代理人,通过微信贩卖,同时徐某等人又在各地的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发展下家散货,各地下家通过微信联系买家接收毒资接受预定,再将订单和毒资发给沈某某等人,沈某某等人则安排购买人通过各种手段将毒品送至吸毒人员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