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
案件核心:医院是否告知患者眼部有问题
昨日含含父亲李晓鹏和两位律师、两位专家辅助人参加二审开庭。西安市儿童医院方则有两名代理律师出庭。此外李晓鹏还申请了鉴定人范某、李某出庭,但昨日仅李某出庭。
二审庭审时,就该医疗损害纠纷案法官进行了总结,案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医院是否告知患者眼部存在疾病。
患方:住院50余天仅一条相关检查报告
昨日,患方又提交了新证据,其中包括6月12日之后院方的寻访记录,欲证明院方在查出患者眼部有疾病后,并未对患者眼部进行必要护理和观察。此外还提交了多次院方对患者的会诊记录,其中也无患者眼部疾病的讨论。
“患者在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自检查出眼部疾病后长达50余天的住院时间里,整个病案资料中仅仅这一条检查报告中记录了患者眼部患病,直到出院诊断上都无记载。”患方律师称,“患者入院后就进入了NICU治疗,完全与家属隔离,如果院方遗忘告知家属患者眼部患病,家属是很难得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