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 评估价值为3.37亿元人民币,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经过25小时、60轮竞价后,最终以6.97亿元的价格成交......23日上午,陕西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陕西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1:陕西迪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等增资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陕西迪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等增资纠纷一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执行中,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等须向申请人返还人民币2亿元,并承担受理费111024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267400元。西安中院查封了西安研苑置业有限公司一宗77亩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经评估价值为3.37亿元人民币,遂裁定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展示拍卖标的物,发布拍卖公告后,收到几十家竞拍者的咨询,并有五万多人次的网络围观,8家企业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缴纳了6800万元的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经过25小时、60轮竞价后,最终以6.97亿元的价格成交,超出评估价3.6亿元,溢价率106.5%,该拍卖品的成交价、溢价率均创陕西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纪录。与此同时,该拍卖品的成交变现使得西安中院及其他法院五十多件相关案件执行完毕。
二、典型意义
执行财产变现难,网络拍卖辟新径。司法网拍是近年人民法院维护胜诉权益的重要机制探索,是破解“执行难”的重大改革措施。本案拍卖成交价、溢价率均创陕西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纪录,并助推其他案件的执行,充分展现了司法网拍的机制优势:突破时空限制,便捷高效,参与面广;零佣金,竞价次数不受限制,有利于实现拍卖价格最大化,拍卖成本最小化,多方受益的共赢局面;公开透明,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案件承办单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咸阳华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荣达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秦龙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共涉八案。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依据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西安中院申请执行款项共计81568420.26元及利息。执行中未查得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等,为了破解执行僵局,西安中院多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提出由陕西东城湖滨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执行担保人。处置担保财产期间,担保财产的抵押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灞桥支行也依生效执行证书向西安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90105379元。案外人也对执行提出异议、申请参与分配等。本案共有十三方当事人,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西安中院条分缕析,找准关键当事人,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在法律规定较为简约的情况下,以裁定方式准许陕西东城湖滨置业有限公司自行变卖担保财产,并规定了期限,依照评估价格对变卖价格做出了底价限制,要求买受人将款项全额付至法院指定账户。经与不动产登记机关反复沟通、协调,不动产登记机关对该转让土地进行带抵押变更,即在不解除原抵押的情况下,变更所有权人。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变卖买受人、执行异议人、案外债权人等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各方满意的财产分配方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二、典型意义
智慧执行显担当,八案交织终破题。本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当事人利益纠葛盘根错节、法律规定相对简约。西安中院立足权利维护,纠纷化解,辨法析理,沟通协调,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信念与情怀;以法律精神与法学理论为导引,协调多方共商执行路径,同议执行方案,有力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使命与担当。本案最终达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是人民法院智慧与担当的实践典范。
(案件承办单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