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冬季天气干燥,用火用电高峰期的来临。为有效保证冬季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针对药店防火措施是否完善以及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药店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引起火灾。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中草药不可大量堆积、储存,以防发热自燃。药房应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