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举行全区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警示训诫大会。临潼区司法局副局长张骊光、临潼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张军强等出席会议,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张骊光主持。
会议首先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对骊山、秦陵、代王等15个司法所管理的53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直接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
随后,张军强对参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张军强谈到,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刑罚执行职能,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从思想根源上积极改造自身,同时,国家检察机关也会对刑罚执行过程进行依法监督。
会议最后,张骊光做出重要指示。张骊光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临潼区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出现未按时进行电话汇报、未按参加行“双八”教育等情况,致使临潼区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量化指标考核中排名靠后。举行此次警示训诫大会,一是希望社区服刑人员要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强化自身服刑意识,自觉接受教育和改造;二是各司法所要化被动为主动,科学谋划,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主动对标优秀兄弟单位,找短板、补短板,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平安临潼”建设保驾护航。
(区司法局 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