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日施行,三秦都市报全媒体从8月18日起推出“直击街头不文明”系列报道,针对《条例》列入处罚目录的14种不文明行为,通过直击式采访报道,逐一进行了曝光。其间,众多市民、读者、网友纷纷通过不同方式提供信息、发表看法。昨天碑林区文明行为宣传员也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倡导市民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半个月来,本报全媒体线上线下与市民联动,让文明之风吹遍西安大街小巷,在社会上形成了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良好态势。小节彰显大德 细节呈现文明
针对行人乱穿马路、散发小广告、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市民康先生认为,“行人闯红灯也要立法处罚。”市民白女士说,“对于人行道绿灯时间越来越短,不知道有关部门怎么解决,双向八车道的人行道,从以前的60秒变成了30秒,必须跑着过,不然就得闯红灯。咱们的生活节奏直接在过马路这件小事上都翻了一倍。”而市民张女士则认为,“再不把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的行为制止住,文明驾驶的司机都成了城市交通的弱势群体了。”市民张先生则比较理性地说:“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的增加,城市公共资源和道路交通会变得越来越紧张,各种行为都会表现出来。但是,小节显大德,细节见文明,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城市文明和文明出行的美好环境。”
要相互尊重 自觉消除噪音
针对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里的噪音扰民问题,市民陈宝琴说,“碑林区邮电北巷,啥声音都有,简直就是世界级的‘交响乐’。”
市民侯先生说,每天晚上10点开始,小区里的工程车开始清运建筑垃圾,直到次日凌晨5点,有时候半夜被惊醒,但也没办法。如果建筑垃圾和渣土运不出去,房子怎么盖起来呀,好多人都盼着楼房早日交工呢。所以,大家互相体谅一下,短时间内受点煎熬,就都没事了。
市民赵先生说,同在一个小区里,无节制的噪音,不仅破坏了居民住宅小区里的环境,也破坏了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尤其是那些“以暴制噪”的做法,时常会引发冲突,这就需要大家相互尊重,彼此理解。
处罚不是目的 诚信才是根本
曹刚、李彬、曹琴琴、徐萌、张宁等市民认为,通过行政处罚能够遏制住机动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仅是因为机动车违法成本相对高,而是驾驶员明白自己违法行为有可能带来的后果,因而逐渐养成了文明驾驶的习惯。乱涂乱画,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违规停车,出租车甩客、欺客、拒载,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在文物古迹刻画、涂画、张贴,违法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没有违法成本或者违法成本低之外,主要是缺乏公共意识以及社会个人信用制度还不完善。用行政处罚手段来矫正原本属于道德范畴的不文明行为不是目的,只有全社会树立起法制理念、诚信意识,无疑会自觉向各种不文明行为说“不”。
学习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市民
昨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文明办组织全国优秀志愿者何卓远、陕西道德模范吴书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司冬梅等10名碑林区特聘的文明行为宣传员走上街头,用模范形象带头践行《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本。同时,携手公共文明引导员,志愿者代表及市民代表,在西安博物院举办条例宣传活动,遏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们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爱护生态环境、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积极践行文明行为,进一步推动文明行为普及。
活动在公共文明引导员手语表演《感恩的心》中拉开序幕,志愿者代表宣读了碑林区关于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倡议书,表示将志愿开展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文明劝导工作。市民代表做出文明承诺,将坚决维护条例,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志愿者与市民代表们还郑重地在活动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要好好学习《条例》内容,以身作则,遵守《条例》规定,做一个文明的西安人。9月1日 三秦都市报 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