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碑林区区委召开第11次常务会,区委常委、副区长侯学东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区委书记刘其智对《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就做好碑林区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街办各部门要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街办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是工作上要认真落实。各街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要求,深刻理解“尽职免责”的法律意义,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