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下午,灞桥区召开了2019年新农合宣传筹资动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区合管委各成员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区政府办副主任仝凡军主持会议并代表肖琦副区长讲话。
会上,区卫计局副调研员晏克勇同志宣读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8年度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区政府对完成2018年新农合宣传筹资任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区合管办主任、区卫计局局长李文俭同志宣读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就全区2019年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进行了安排。
最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仝凡军副主任代表肖琦副区长讲话,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肖区长就2019年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提出的"一提高、五明确、三突出、三强化"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对新农合筹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明确任务目标、缴费标准、参合对象、时间节点、资金管理,按时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三是突出抓好宣传发动、资金收缴、贫困人员参合政策落实等重点,全面开展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四是强化领导、强化配合、强化监督,确保201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完成。
新农合个人缴费从即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结束,2018年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个人缴费可延长至2019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请广大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到辖区街办、村委会办理新农合个人缴费。
2019年新农合筹资政策
一、2019年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
二、民政部门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五保户)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给予每人每年19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
三、扶贫部门的2016年已脱贫户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新增贫困户、返贫户),以上对象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合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19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0元。
四、卫计部门的农村计生户参合个人缴费,由卫计部门给予每人每年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