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雁塔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张兴无同志应区司法局邀请,深入春临村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
春临村杨某父亲与牛某1999年元月再婚,其父在2018年末病故。杨某兄弟三人就其父名下的存款以及房屋分配如何划分与继母牛某产生争执。调解员张兴无进行现场分析认纠纷在于他们对拆迁后安置房的分配,以及2013年借出去的30万归属方、继母的赡养问题的分歧,这些分歧都源于他们对《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调解员张兴无首先向他们讲解了有关《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他们要合理合法的赡养老人、分配财产,提出首先必须保证老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然后就关于划分拆迁房面积等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在调解员张兴无老师的耐心调解下,杨某三兄弟和其继母化解了矛盾,杨某三兄弟为老人提供住房,并且赡养老人,母子亲情得以延续。
人民调解是我国的一项特色制度,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群众性组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起到及时化解矛盾、加强人民内部团结的作用。具体而言,人民调解方式简便灵活能够及时化解纠纷、加强内部团结。利于保护隐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无需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