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社会救助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助多元”的思路,紧紧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的各类社会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和优化“1+N”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救助覆盖面。为困难群众编织起了牢固的“保障网”,对于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基础最低生活保障保基本
认真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三公开”公示制度,实现精准摸排, 提升新城区城市低保覆盖率。排查重病、重残、因疫情影响无法复工复产等七类人群,对2017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家庭、1年内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进行“回头看”,按照低保新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提升新城区低保全覆盖。认真开展低保复审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及时掌握低保家庭人口变化及财产变化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目前,为我辖区在册低保户3082户,449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097.14万元。
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社会救助、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政策
救急难临时救助托底线
做好临时救助日常审批工作,加大对各街道临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审批审核程序,同时做好资料的规范整理和救助对象的公示工作,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更加注重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全区困难群众进行排查,密切关注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生活状况,立足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按照因需施救的原则,不仅发放临时救助金,还有专人负责购买配送蔬菜、生活用品,为他们防疫提供了生活保障。截至9月30日,临时救助工作共救助690人次,救助金额119.33万元,有效缓解了居民在无法及时得到其他救助时或救助之后仍存在的紧急困难情况。
疫情管控期间为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配送了米面油、蔬菜等生活物资
细摸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暖民心
积极受理并主动发现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高度重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工作,组织街道对在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环境、个人卫生、身体状况、集中供养需求等生活质量进行摸排,特别是针对监护人履行监护协议情况逐户逐人排查到位。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供养(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截至目前,为我辖区24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9.7万元。
“美居行动”活动现场
重特色“美字”系列救助献爱心
持续深化“美字”系列救助工作,组织街道在辖区内开展“美居行动”、“美心行动”摸底工作,积极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心理服务机构,确定帮扶意愿,协商帮扶事宜。截至目前,已为65户困难家庭修缮房屋、赠送家具,改善居住环境,为187人开展心理健康大讲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困难群众和社区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水平。在疫情期间,我们发动全区社会组织协同大康心理产业集团为一线工作人员、困难群众开通6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热线,共为约9000人免费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辅导服务,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了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心理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