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正式施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
自2016年起,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始实行收件登记制,在接受当事人申请材料时,书面告知仲裁申请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权利义务、常见法律风险及其他维权渠道。该机制运行两年,已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伊始,未央区仲裁院改革仲裁立案受理制度,变收件登记制为立案登记制,并制定《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立案登记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仲裁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仲裁权利,方便当事人仲裁,全面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加强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严格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案件受理工作的开展。同时,依法告知引导非仲裁范围的维权渠道,维护正常仲裁秩序。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的有序推进,未央区仲裁院将大力加强立案服务的软硬件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仲裁引导、登记立案、查询咨询、法律援助等各项便民立案服务项目,实现“多渠道、一站式、全方位”的仲裁利民服务。此外,该区仲裁院还将同步加强推进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广泛开展先行调解、调裁对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优化仲裁审理模式,实现高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