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意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近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湖所在辖区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对照自查。未央湖所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食药监发[2018]8号),从制度和人员、药品购进和验收、药品储存和养护、药品调配和使用方面进行严格自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未央湖所执法人员严格对照《细则》条款,从辖区内新开办医疗机构及上一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着手,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开展对药品购、销、存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沟通指导。未央湖所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与讨论会议,强化执法单位与医疗机构沟通协调,相互学习,不断规范,确保监管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未央湖所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的3家医疗机构药房均达到药品购进渠道合法、药品调配使用安全,药品储存养护较为规范的标准。下一步,未央湖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动和创建规范化药房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