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勇生)我市2015年9月获得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突出地方特色,立足民生需求,秉承“工匠精神”,推进精细化立法,让立法活动引领百姓生活、增进群众福祉、助力“三市”建设。
围绕历史文化名城的亮丽名片,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2018年3月出台的《汉中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有效规范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美化了城乡景观风貌,改善了汉中对外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正在审议中的《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着力规范城乡文明养犬,落实政府管控责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打造“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品牌护航助力。
扛起“一江清水供京津、送西安”的政治责任,加强水环境保护立法。汉江是汉中人民的“母亲河”,是“南水北调”“引汉济渭”的重要水源地。2019年6月出台的《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从水质保护目标、政府主要职责,防治工业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和源头保护,保护水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瞄准“绿色循环、生态宜居”陕西最美城市的发展定位,突出环保立法。8月1日颁布实施的《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和省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从燃煤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提标改造、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性立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刚性条文,进行铁腕治霾治污,打赢蓝天保卫战,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紧扣丝路源点城市的世界遗产品牌,开展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张骞墓是汉中第一处、陕南唯一一处世界文化遗产,2019年出台的《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从保护管理、考古发掘、科学研究、展示利用、参观游览和生产建设等方面进行创制性立法,走出了保护和利用“双赢”的发展道路,为提升汉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汉中文化旅游品牌,做出了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
截至目前,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的全覆盖。先后制定出台了5部地方性法规,还有2部正在审议中,地方立法成效正潜移默化造福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