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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公安厅纪检组督查渭南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

2018-11-13 06:02  渭南日报

(记者 高娟)日前,由铜川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主任宋战宏为组长的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一行4人,深入我市潼关、华阴、华州三县(市、区)公安机关,对今年以来省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涉警问题线索进行督导检查。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扫黑办”负责人陪同。

督导检查组先后与潼关县公安局局长姬刚民、政委游小兵,华阴市公安局局长陶水龙,华州分局局长师正利座谈交流,并分别听取了三县(市、区)公安局侦办的涉黑案件进展情况、涉警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汇报,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措施进行了探讨交流。督导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成绩,就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督促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驻厅纪检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精神,督促各警种、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形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整体合力。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响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二是要建立完善协同办案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扫黑部门要建立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扫黑部门要在深挖黑恶势力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强化收集涉警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及时介入,固定关键证据,确保民警涉黑涉恶问题与黑恶势力犯罪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对重大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会同扫黑部门联合查办、督办。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以及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公安“关系网”“保护伞”,坚决快查快处、绝不姑息。三是要注重抓早抓小。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公安民警存在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坚持“一案双查”,对队伍失管失控、民警涉黑涉恶问题多发的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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