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1至6月,商洛市在陕西省13个市区中,空气质量状况全省最好,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平均排名全省第一。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商洛市制定印发了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2018年工作要点,修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深入实施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工作机制,打好“减煤、控车、抑尘、禁燃、治源、增绿”组合拳,实现了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1至6月,商洛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3天,同比增加了7天,PM10年均浓度值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3%,PM2.5年均浓度值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27.5%,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13个市区中排名第一。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商洛市以实施《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努力建设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生态屏障。通过严格落实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治污项目进展月排名通报公示制及明查暗访、约谈曝光等工作机制,1至6月,全市七县区10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丹江、洛河、金钱河等9条河流18个监测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市水环境质量在全省各市区中排名第一。
与此同时,商洛市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坚持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先后开展了环保大检查、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农村及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汉丹江排污口专项检查、城乡饮用水源地、秦岭生态保护执法检查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市出动监察执法人员共3210人次,检查企业889家次,行政处罚72起,罚款236.34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起,实施扣押查封案件38起,实施停产限产案件8起,实施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7起,拘留1人,实施移送司法案件一起,就发现问题约谈企业数3起。(通讯员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