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宗峰主持会议, 副主任于莉、 孙晓雷、车振江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轶昊,区法院、 区检察院领导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 “阎良区城市发展基金” 有关事项的报告; 听取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视察调研阎良区2017年重点项目第一季度进展情况的通报及其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刘宗峰就此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审计工作, 要加强审计执法,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确保政府各类资金使用透明、 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要加大宣传, 增强全社会知法、 守法、 用法的自觉性; 要加强仲裁专业队伍建设, 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仲裁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扶贫工作, 要摸清底子, 建立严格、 规范、 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 确保退出精准, 经得起检查和考验, 要精准施策, 精准发力, 针对每一户贫困户的具体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政策, 增强帮扶实效, 各镇人大、 各街办人大工委要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具体责任到人, 对帮扶效果、 干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设立 “阎良区城市发展基金”工作, 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学运作、 严控风险、 合理使用, 使基金发挥出最大效能。2017年重点项目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要针对包抓联系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项目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 区人大财经委要加强督促, 及时核实、 如实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后,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全体与会同志见证。 (魏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