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领域的改革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
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
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企业“走出去”的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保障体系。
贸易的转型升级
拓展新型贸易的方式
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进口先进技术和资源类商品。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保险等服务。
建立一批具有项目对接、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共享等功能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出口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大力促进文化艺术、数字出版、中医药、技术等服务贸易发展。打造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领头企业和国际品牌。
通关监管服务模式的创新
鼓励企业参与“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等监管制度创新试点。将出口退税申报功能纳入“单一窗口”建设项目,将涉及贸易监管的部门逐步纳入“单一窗口”管理平台。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完善通关合作机制,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支持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