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保障机制
要总结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通过地方立法建立适应的制度
强化自贸区的法制保障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基石。各有关部门也将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各领域深化改革开放试点,做好与相关法律立改废释的衔接,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陕西省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自贸试验区管理制度。
税收政策有借鉴可创新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
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系
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实施;按照既有利于合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利于各片区独立自主运作的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要创新思路、寻找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要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做好对比试验和互补试验。
创新经验和成果可向全国复制推广
自贸试验区要及时总结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要及时总结评估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试点任务实施效果,加强各领域试点经验系统集成。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施分类审查程序后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