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下午,区文体局召开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授牌仪式暨文物法宣传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西安市文物局文物处冯宾副处长,西安市公安局房管科、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北广济街清真寺3家新增文物保护单位的的法人代表或分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由区文体局宣读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市政发〔2016〕28号),莲湖区有四处入列,分别是北广济街清真寺的邦克楼、原市长楼、原市政府礼堂、大麦市街38号民居。接着,市文物局冯宾副处长向新增文保单位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讲解,使新增文物保护单位明确了自身义务和责任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最后,向新增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授牌,并发放了文物保护法宣传资料及安全消防器材,会议在热烈的交流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