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新城区食品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突出执法针对性,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包括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对药品质量、储存条件、购进渠道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大感冒、哮喘、心脑血管疾病常用药监管力度,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及时予以控制,做好后续查处。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是强化药品来源监管,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对药品质量、储存条件、购进渠道等进行全面检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索取正规合法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不得从非法渠道或向无证单位和个人购销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