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辖区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进一步从源头上管控药品质量,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药品购进制度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做好药品购进记录;采购药品时,应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同时保存合法票据并根据原始凭证进行验收,对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票、货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或销售。
检查中,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先行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下一步,将不定时对整改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