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1日,全省1282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开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至此,陕西实现了省市县镇四级政府“三个清单”的全覆盖。
去年以来,陕西全面推行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体系。一是覆盖所有行政层级,52个省级部门、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107个县(市、区)、1282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全部纳入“三个清单”制度建设范围。二是覆盖政府工作部门的所有单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党委工作部门及部分中省双管单位和垂直管理机构。三是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10大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涵盖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坚持“权责法定”原则,通过编制和公布清单,实现了政府权力的“减法”、公共服务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在清权确权工作中,明确各层级政府职责定位和履职重点,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政府权力事项大幅削减。省级4415项行政职权中,省级保留2598项、属地管理1817项;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市本级平均有行政职权4074项,其中市级保留3239项,属地管理835项;107个县级政府平均有行政职权3461项;1282个乡镇、街道平均有行政职权49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
全省“三个清单”制度建设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重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向重遵循市场规律和服务企业转变。随着一批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减少,监管更加高效有序,市场主体获得更加宽松安全的经营环境,释放和激活了市场活力。随着清单制度逐步落实,各种权力事项和服务资源开始下放,广大群众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政府的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责任追究更加标准化,从而有效约束了权力滥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更加顺畅。(陕西日报记者 齐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