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安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长安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分别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建立完善机制,进行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即时解决。截至目前,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达900余次,涉及劳动者人数近2000余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93户,立案93起,结案93起,结案率达100%。共处理拖欠工资投诉35起,涉及人数200余人,涉及劳动者工资约298万元。处理政府督办单8起。
二、工作做法
一是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五项机制。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安全机制,以落实五项工作机制为抓手,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例如,2016年9月7日早上9点,在绿地城项目部召开了由常宁新区管委会建设开发局、区人社局、常宁派出所、区监察大队、绿地集团公司、施工单位、劳务公司负责人参加的绿地城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
会上,分别听取了绿地集团西安常盛置业有限公司、5家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绿地城DK-3一标段劳务分包人郭亮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做了通报。监察大队胡队长、人社局王局长分别宣读和解释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安排了下一步劳动监察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会议,不但给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普及了劳动法律法规,同时明确严厉打击恶意讨薪、欠薪行为,把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的首要保障。
二是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落到实处。根据《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要求,在全区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部门对全区的施工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同时,要求需在人社部门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全区所有商品房开发项目都按《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的规定,主动到区人社部门按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切实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打好基础。截至目前,2016年度全区共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1家,预存金额969.3万元。返还保证金10家,返还金额478.6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在加快欠薪案件的处置力度上,全区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尽职尽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发生过拖欠的单位实行高压措施,发现一起移送一起。把工资和承包款严格区分,坚决打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行为。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严厉打击。2016年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起,涉及人数161人,金额1814656.5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起。
四是在监管上严格有力。平时的工作中做好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在工地全面推行项目施工现场监察员专管员制度。由每个工地的专管员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收集该工地的用工信息,建立健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坚持每月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妥善化解可能诱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建设、交通、水务、城改、基投等部门对本单位负责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全程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建设项目实行专人负责。
五是在政策宣传上不遗余力。利用移动办公桌进基层活动在全区开展宣传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并通过在用人单位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在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维权的基本常识,引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农民工依法维权,并让农民工在务工前知晓维权方式和维权途径。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