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帮助指导下,胡家庙食品药监所认真履职,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提升改造工作,完成包子铺、糕点店、鲜面条等1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工作。
但是卤肉制品经营单位升级改造却存在诸多困难,通过摸排胡家庙地区共有卤肉制品经营销售户26家,普遍存在索票索证不全、三防设施破损等问题,同时也发现部分卤肉来自外辖区食品小作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为了有效保障卤肉制品的食品安全,胡家庙食品药监所开展了卤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行食品小作坊管理条例,整治效果明显:一是全部卤肉制品经营户建档,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及台帐的管理制度,做到采购知来源,销售知去处;二是统一安装了纱窗、灭蝇灯、空调等三防设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洁;三是为了杜绝私自加工,并避免食品在采购运输等环节受到污染,执法人员引导卤肉经营户自己打造“小作坊”。通过提升改造,卤肉制品店容店貌焕然一新,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有3家规模较大的卤肉经营户主动申请开办卤制品小作坊,并积极配合整治提高工作,执法人员耐心进行指导改造,各项工作正逐步完善。
为了保障现有卤肉制品来源的真实性,执法人员还向卤制品生产厂家当地的食药局发出了协查,确保卤肉制品厂家正规,来源真实、合法、安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为“三小”提升出力,为“三小”条例的推广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