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卫计局利用9天时间对全区60家医疗机构第一季度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共涉及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本次考核是新修订后的《西安市临潼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实施后的首次考核,由区卫计局业务科室具体负责,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指导等方式,对3家区级公立医院、29家基层医疗机构逐一进行现场考核,每家乡镇卫生院随机抽查1家村卫生室。考核人员主要对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度建设、资料表册管理、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货款结算、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群众评价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考核。重点查看药房是否干净整洁、药品是否分类放置、是否存在过期药品,查阅各类资料表册登记情况,抽查处方、单据是否执行药品零差率,核对省采购平台数据与实际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内容。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监管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从考核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均能较好地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但因各种因素影响,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部分医疗机构重视不够,思想上有所懈怠;网采率偏低,尤其是村卫生室存在通过电话采购的情况较为严重;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资料表册缺失滞后,存放混乱;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的督导不扎实、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下一步,区卫计局将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不定期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三统一”工作,增强医疗机构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区卫计局王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