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审计工作审计报告不护短、敢碰硬,为人大审查决算,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报告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实事求是、质量很高……”
“对于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不能年年审年年犯,要切实加强监管……”
“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县政府要责成有关方面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对于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县政府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这一句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审议发言,是7月28日在蓝田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2014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时的审议发言,也是蓝田人大重视、支持审计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蓝田县人大高度关注和支持审计工作,从规范经济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监督实效出发,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围绕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监督的方式、程序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透明度不够高,导致整改力度不大不及时,特别是缺少整改情况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干部职工中通报,警示教育作用不够,审计整改工作缺乏刚性约束,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等问题,2014年在学习借鉴市人大做法的基础上,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计机关应督促被审计单位针对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改进管理,完善制度;被审计单位应限期整改落实,并就整改情况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责成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县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审计工作“20字”方针,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敢于直面矛盾、揭露问题,原汁原味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不仅查摆问题,还从管理和机制层面进行深入的解剖和分析,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条理清楚,说服力强;提出的整改建议,把握了整体性,突出了建设性,体现了全面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计报告内容比往年进一步充实,全面反映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面情况,为审查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今后的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审议意见:
一要加大《审计法》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审计法》、《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财经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告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要突出重点,高度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逐步扩大审计监督范围,强化对非公经济中财政性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等主要非税收入资金收、管、用及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逐步实现对财政性资金在使用范围、内容、环节上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更加全面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要强化审计监督整改力度。县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部门和问题,要继续做好督促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于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加强跟踪审计,找出问题根源,建立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加以解决,避免问题重复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