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对持证企业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有角膜接触镜经营资质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是否存在经营无注册证产品行为以及产品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各项制度执行是否符合要求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区域,大型购物商场、商业繁华街道等人口密集地区无证销售“美瞳”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宣传,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4月22日,联合陕西电视台取缔了1家兴正元地下广场无证经营“美瞳”的摊位,陕西新闻联播栏目进行了正面报道。
碑林区食品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到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合法的眼镜专营企业验配隐形眼镜,并索取发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