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全市上下18年持之以恒的创建,2月28日,我市终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碑林区全区上下备感振奋。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以此为新的动力和契机,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昨日,谈到我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碑林区委书记董劲威说。
董劲威表示,碑林区围绕“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建设环境优美、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美丽城区,为碑林经济社会发展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通过创文,碑林区优化了发展环境,营造了和谐优美的城区环境。全力抓好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清理、交通秩序改善等六大专项行动,开展了“城区文明程度提升行动”,大大提升了城区的大环境;着眼市民需求,通过创卫政府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通过倡导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素养得到了提升,涌现出小巷总理邓菊梅、社区当家人吴永乐等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建设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引导广大市民向好向善向美。
下一步,碑林区将继续深化和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更高的标准,更加注重实效与长效,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文明素养;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美丽城区,引领人民幸福生活“新常态”。
记者 吕华(2015年3月3日《西安晚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