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县长王浩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7届36次常务会。
会议研究通过了《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蓝田县农村保洁员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于推进蓝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分别担负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努力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全县村级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蓝田县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蓝田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