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推行阳光检务,打造便民窗口”为抓手,构建科学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建成了“一站式”对外服务窗口—— 检务接待中心,积极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多措并举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顺利推进,提升了检察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进一步公开、展示和宣传了检察工作,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执法为民,取得了良好成效。
以案件管理为核心 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莲湖区检察院积极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探索服务群众的新办法、新途径,高起点打造“一站式”对外服务窗口,建成了以案件管理为核心,融合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功能的“检务大厅”。
——加大投入强硬件。莲湖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案管工作,将案管大厅作为对外服务窗口,经反复调研谋划,整合了案件管理与法律咨询、群众来访、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阅卷等职能,设立“一站式”检务接待大厅,从功能定位到规划设计,从设备采购到物品摆放,从人员配置到具体分工都周密部署、细心安排。目前,该院检务接待大厅宽敞明亮,电视机、电脑、电子显示屏、长版打印机、高倍扫描仪等办公办案设施一应俱全,为做好“一站式”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整合职能便群众。过去,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群众不知往哪里走,楼上楼下跑,极为不便,现在经过职能整合,在一楼设立检务大厅,实行案件受理、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阅卷等“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大厅内的液晶显示屏上滚动显示着案件的动态办理情况,为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电子阅卷为律师阅卷开辟了“绿色通道”,与新《刑诉法》对接,有效地规范了律师阅卷行为,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
——提升服务树品牌。该院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发挥检务接待中心对外窗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为来访群众服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根据需要联系办案干警到大厅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反馈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另一方面为诉讼参与人服务,认真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查询,通过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公示案件的承办人及办理情况,为律师阅卷复制材料提供便捷服务。
拓宽案管服务职能多举措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莲湖区检察院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公开在阳光下运行。自“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以来,莲湖区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案管科、办公室、公诉部门等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检查督导,按照“积极稳妥、规范统一、安全保密”的原则,全力做好系统操作培训、技术后台准备、案件审核发布等各项工作,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顺利平稳运行。
——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案管办组织干警先后参加案件信息公开省市两级培训,系统学习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总体架构和具体操作、如何公开法律文书以及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通过培训使案管干警对检察机关案件公开系统有了全面的了解,初步掌握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为案件信息公开的顺利运行以及保障法律文书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开展案卡信息填录专项检查。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来源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信息,承办人案卡信息填录是否及时、规范、完整直接影响着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案管办对该院今年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对案卡填报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要求承办人及时予以纠正,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注重部门协调,集中推进公开工作。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多个科室,任务重、时间紧,案管科积极发挥组织主导作用,及时对案件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进行督促、调度,对各科室反馈上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答复或上报,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注重与信息化、办公室等科室的沟通协调,办公室迅速配置外网专用电脑、刻录机、光盘等设备,技术部门指定专人及时提供各类技术支持,做好网络连接、信息更新等工作。
——实战演练到位,各种案件信息公开内容不遗漏。培训结束后,莲湖区案管部门一方面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测试系统中生成案件,进行测试,确保流程能够顺利进行、法律文书技术处理到位;另一方面对自身需要操作的案件程序性和法律文书数据导出、辩护与代理数据导入、法律文书公开复核、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等流程进行了测试操作,确保了内外网数据的交换顺畅。
据统计,具体信息公开系统上线以来,莲湖区检察院顺利在高检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63件,法律文书1份,重要案件信息1份。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表示:“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单位,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继续坚持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情感上亲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打造具有莲湖案管特色的阳光检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