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014年8月30日至9月1日,席王食品药监所按照《关于印发灞桥区2014年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食药监发〔2014〕81号)文件精神,联合灞桥区教育局对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检查工作。在为期3天的检查工作中,工作人员克服雨天路滑、道路泥泞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主动放弃了双休日的休息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此次专项检查任务。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辖区中学2所、小学7所、幼儿园21所、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23户。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食品原辅料来源、索证索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对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登记、索证索票、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结合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按照《陕西省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现场检查表》的内容,对列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东李小学、老洞小学等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学校落实好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食品进货台账的记录工作。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提高了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纠正了其在食品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为新学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