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按照“警钟长鸣 预防为主”的要求,区建住局在对全区开展农民自建房屋在建工程结构性安全隐患拉网排查工作的同时,启动了自8月20日至9月20日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本次排查活动采取自查、排查、抽查的形式进行。自查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排查为区质安站抽调三个质监组18名专业人员,成立3个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对全区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改。抽查为区建住局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抽查组,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为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两大方面的12项具体规范性要求。
为了保障本次检查取得切实的效果,区建住局从四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大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检查排查力度,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坚决停工整改。二是要求区质安站各检查组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落实专人“一对一”监控,实行停工整改。三是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灵通信息,坚持日报制度,确保排查期间信息畅通。四是对本次排查活动中对自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严肃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未及时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未认真督促整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通过开展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各参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