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周至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县安委会长期设立综合组和专业组两个暗查暗访工作组(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组负责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燃气等综合监管行业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专业组负责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查暗访。同时要求全县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辖区、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成立暗查暗访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
制度要求各暗查暗访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在暗查暗访工作中走过场、不负责任县安委会将通报批评;对暗查暗访过程中,对阻挠或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线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