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要求各分管领导、包村部门等积极做好与村组、辖区企事业单位的联系,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事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处理。
二是不断加强镇综治维稳办、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对接和联系,加大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全镇范围架起治安防治网,对诈骗、入室盗窃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
三是发扬早发现、早处理、快行动的工作总要求,明确矛盾纠纷化解时限,坚持小纠纷不出村组,一般矛盾不出镇的工作总原则,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水平。
四是积极做好已化解矛盾纠纷后续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工作,保证已化解矛盾纠纷后续落实工作有人管、有人问,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矛盾纠纷处理落实工作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