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上统一安排部署,莲湖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形成了四项工作机制,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治污减霾工作。
一是统一管理机制。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治污减霾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召开全区冬季治污减霾工作大会,成立区治污减霾工作办公室,协调处理全区各部门、各街办治污减霾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统一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对149个建设工地制定统一的防尘管理标准,明确6个职能部门和9个办事处的职责分工,确保工地标准清晰、监管到位。
二是部门联动机制。环保、建住、市容、执法、监察等多部门联动,对全区的所有工地进行明察暗访。区监察局和区治污减霾办每月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检查或暗访,对全区工地进行抽查,对不达标的工地将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办,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区监察局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职能部门组成执法组进行循环检查,并及时互通信息、齐抓共举,形成合力。
三是条块结合机制。实行条块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职能部门审批管理、街道动态监督的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设有分管领导负责辖区内各建设工地日常管理的监督,并对辖区建设工作进行治污减霾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街道进行责任人划分,由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与街道进行对接,同街道一起对辖区建设工地治污减霾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开展执法检查。
四是责任考核机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暂行办法》和《莲湖区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工作奖惩细则》,将治污减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月度考核打分机制,每月由区监察局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街道工作情况对各街道进行考核打分,并报区监察局。区监察局将对月度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及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