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湖区以赋予群众知情权为中心,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明确要求,落实公开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区政府办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电子政务办具体负责抓落实,并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起专门从业人员队伍,切实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得到保障,为了解和监督政府创造了有力条件。
坚持原则,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公开内容上涵盖单位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同时,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着重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9大类信息作为重点,进行及时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整合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改版政府门户网站,针对公众日常信息需求,突出重点,开通了网上审批、个人办事、企业办事、场景服务、绿色通道5个具有特色的用户频道,市民可根据需求直奔主题,快速找到自己关心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区长信箱系统,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截至目前,莲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81条,受理公众咨询投诉259件,办结率均为100%。
优化考核,提升公开水平。制定《莲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行风建设检查考评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迟缓的加强督查,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单位重视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