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将至,周至县火锅店大多使用液化气罐经营,顾客们围着一个个液化气罐吃火锅。而由于使用液化气罐具有安全性低的特点,尤其是一个火锅店数十个液化气罐同时使用,蕴藏着极大的危险,所以说顾客其实是围着一颗颗“不定时炸弹”吃火锅,绝不是危言耸听。火锅店液化气罐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我局燃气办结合本县实际,积极行动,未雨绸缪,对全县火锅店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在11月4、5日的检查中,检查人员以山西省火锅店发生液化气罐爆炸事故为反面教材,针对在火锅店使用液化气罐的危害性向经营户进行了耐心讲解,并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九条公共性经营场所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规定,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限期整改,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确保了周至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