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即将到来,供暖话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更好的落实《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规范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收费价格行为,引导供热单位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维护业主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发生,莲湖区物价局组织检查力量,结合群众投诉,对辖区内部分自备锅炉供热小区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其价格的调整关系广大用热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查供热单位是否按照《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成本核算办法》认真核算供热成本费用;二是查供热单位是否将拟定的供热价格方案与业委会或业主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签字,形成一致意见;三是查供热单位是否将协商达成一致的供热价格方案在小区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针对部分小区供热单位与业主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或供热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做好价格方案公示的情况,我局检查人员积极联系相关街道办事处进行协调解决,并责令供热单位立即整改,按照要求做好供热价格方案公示工作。
同时,区物价局也提醒市民:如您遇到任何关于供热价格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向物价部门的12358监督电话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