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了社区监察员,我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为居民群众当好监察监督的‘新探头’!”近日,在碑林区召开的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测绘路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李英激动地说道。从该推进会上获悉,碑林区将在全市率先设立近百名社区监察员,对社区管辖范围内每一名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察监督。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结合全区街道和社区工作内容和性质,碑林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设立社区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在全区98个社区每一个社区设立一名社区监察员。通过设立社区监察员,实现了将区纪委区监委的职能向街道延伸、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职能向社区延伸,彻底消除了末梢监督盲区,真正打通监察监督工作“最后一米”,成为社区公职人员——“小巷总理”身边的“新探头”。
记者了解到,社区监察员主要有三大职责:对社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进行监督;协助街道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完成街道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社区监察员由社区党组织中的纪检委员兼任,由所在街道监察组任命,任期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一致。(11月08日 西安日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