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县安监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蓝安监发〔2019〕5号)》要求,1月28日,蓝田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在县城主要街道张贴了《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设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域的公告》,对蓝关街办、三里镇、洩湖镇、华胥镇的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储存数量、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销售地址。 工作人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各专卖店提出了要求:一是严禁出店经营;二是消防器材摆放到位;三是销售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