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动员会,正式启动《森林法》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副主任李红、张利学、师新宁、姚小强出席会议。副区长吴小灵列席会议。
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森林法》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政策执行及工程实施、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森林执法机制建设、贯彻实施《森林法》存在问题等情况;检查的对象是区林业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及全区21个街办;执法检查时间从5月2日起至9月30日,分为准备、自查、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听取了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汇报,吴小灵代表区政府就支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还邀请市农林委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任党和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专题讲座。任党和从全市森林资源有关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关于自然保护区管理三方面,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森林法》相关知识,使与会人员加深了对《森林法》的认识和理解,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好执法检查,推动《森林法》在长安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区人大各委办主任,林业、发改委、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人大专职主任,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