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14时30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会同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西安交警碑林大队、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对6起危险驾驶案件同时启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至5月25日16时30分,6起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全部结束,共计耗时26小时。
为了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碑林区法院与公安、交警、检察、法援中心等部门协调一致,通过碑林区认罪认罚联络员制度,对6起情节轻微、案情基本相同的危险驾驶案件同时启动认罪认罚“一站快审”机制,并就近在设立于西安交警碑林大队的认罪认罚集中办案工作区办案。碑林区法院2名办案法官充分整合审判资源,根据案件特点,对6起案件一并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一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一并核实认罪认罚真实自愿性,并在设立于西安交警碑林大队的认罪认罚快审法庭一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缩短了因为各案之间的重复工作和各机关交接案件所需的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6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主动缴纳罚金,分别被判处1个月至2个月拘役,并被宣告缓刑。宣判后,法官变更被告人羁押状态为取保候审。
这6起案件同时启动“一站快审”机制,是碑林区法院基于前期认罪认罚试点工作经验的一次大胆探索,为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6月6日 陕西日报 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