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灞桥街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斩断泔水喂猪链条,严禁泔水喂猪,严禁非洲猪瘟病毒传播,确保辖区生猪养殖安全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64号公告《西安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泔水养猪等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西防指办发〔2018〕2号)及区政府在全区非洲猪瘟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12月8日晚,灞桥街道农业服务站干部对辖区养殖场(户)进行突击性检查。检查通过观看养殖方式、查阅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改,确保猪瘟病毒不传播不蔓延。
下一步,灞桥街道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对已经停用泔水养殖场(户)建立监管台账等资料。2、加强后期养殖巡查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泔水养殖现象死灰复燃。3、强化泔水源头管理。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排查,督促餐饮单位食堂建立泔水登记。4、强化泔水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监管,全面掌握餐厨垃圾处置情况,加强泔水运输车辆无害化处置监管,建立泔水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工作台账。5、严厉打击泔水养猪。对辖区所有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户不漏,发现有泔水喂猪行为的立即登记、造册、拆除泔水蒸煮设施和设备。6、强化泔水养殖场(户)防疫意识和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