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养老保险金公平公正发放。现就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8年2月底年满60周岁已领取养老金人员
二、年检时间:
2018年3月20日—4月20日
三、年检方法:
1、年检时间由各镇(街办)根据本镇(街办)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各村(社区)。年检人员花名册将公示在各村(社区)居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10天。
2、需年检的人员携带《养老保险参保手册》、身份证、惠农卡在参保村(社区)居委会进行年检,无参保手册人员须在镇(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补办。
3、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亲自参加年检的参保居民,由村(社区)、镇(街办)两级工作人员上门年检。
4、对常年居住在外地者采取寄照片或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年检。
5、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小组分赴全县20个镇(街办)村(社区)委会督查年检工作。
6、若参保居民超过年检期限未参加年检者,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
年检督查联系电话:87114088 18991317856
周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