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雁塔区检察院驻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和驻公安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成立检察官办公室是雁塔检察院积极落实西安市检察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对该院“1+3”工作模式的进一步深化。近年来,雁塔检察院积极探索对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构建了以《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实施意见》为保障的有效监督体系,推动侦查活动动态化监督、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三项机制的全面落实的“1+3”工作模式。本次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实现了“五个一”的配置标准:即出台一份《关于设立驻刑事侦察部门、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实施意见》、设有一间派驻检察官办公场所、配备一台电脑并接通公安内网专线、悬挂一块“驻公安高新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匾牌、一块“驻公安雁塔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匾牌、张贴一份驻所检察官公示栏及工作流程图。
在今后的工作中,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将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检警关系,确保检察官工作室真正成为基层法律监督的“桥头堡”,成为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