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四年来总麻烦你们法官上门为我解决问题。”在一声声道谢声中法官也结束了今天的上门立案工作。百岁老人的健康幸福生活,是立案法官四年一如既往司法服务的最好回报。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窗口”。
尹某某,出生于1921年1月,今年已经100岁,2017年老人因赡养纠纷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起诉至阎良区人民法院。最终在法院达成调解,四子女每月分别给付老人赡养费1000元。后三子女分别按期给付老人赡养费,只有一子未按协议履行赡养义务。此后的每一年老人都要申请执行,让法院出面索要赡养费。立案庭庭长得知此事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又随大儿子在西安生活,来去多有不便。决定让法院干警为老人上门立案。此后的每一年,就有了开头语的那一幕,在床已生活不能自理却头脑清晰的老人,同住照顾老人的大儿子,一声声的感谢,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立案庭承担全院导诉、立案、上诉、鉴定案件的转接、涉诉信访等各项工作。更亲民、更便民是我们的宗旨,更要增强服务意识,以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对残疾人、年老体弱、外地等不方便当面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我们及时开展网上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等人性化的服务。创新远程接访、电子缴费、在线调解等更加方便服务群众的便捷措施,让群众满意一直是我们的终极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