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阎良区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阎财发【2018】187号)的安排,对区农林局、建设局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织情况
我局对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吃透精神,结合阎良区实际,制定了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我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选取了区农林局、建设局2家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其2017年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环节薄弱,普遍存在会计凭证、账簿记录不规范的情况
1.未按行政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执行,违反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在区财政局设立的专项资金专户有财政结余资金存款。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不规范。如工资表负责人未签字。
3.原始凭证后附件不完整。如付苗木款,未见合同。
(二)未按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
1.收到财政拨入资金,未计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而是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2.支付工程款未计入在建工程。
3.支付工资奖金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
各单位普遍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多数单位未制定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不符合《规范》第84条—第97条、《内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检查人员在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书,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识到位,纠正及时,处理决定得到有效落实,并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2018年10月22日